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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9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第五期培养对象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选拔对象为我校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必须是全职在岗,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可以申报。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第一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二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三层次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进一步突出如下条件

1.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有学术造假、职业道德失范等方面问题的,一律不得推荐,已入选的及时予以惩戒、退出。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突出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市级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要贡献人员。

3.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突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突出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突出对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三)其他条件

1.2016年入选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的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3.同一个人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同时申报。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层次的培养对象。

5.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三、选拔程序

1.4月26日前,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2.学校签署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3.市委组织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并上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选报省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由省委组织部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各类材料需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2.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需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申报书有水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委组织部。

3.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具体注意如下几点:

(1)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信息要填写准确。

(3)归属设区市委组织部要填写准确。

(4)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写起,要连续完整。

(5)近五年成果是指2011年以来取得的。

(6)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要人才单位同时对思想道德作出评价意见。

(7)涉密信息请勿在网上填报。

(8)所填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

4.上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1份、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申报人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统一装档案袋,并打印推荐材料袋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请各位老师于4月26日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425办公室。联系电话:85985567,邮箱:lzfuture@163.com。

请拟申报的老师加入QQ群:2018年333增选网申指导,群号:683016162。

附件:

1.附件1 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2.附件2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doc

3.附件3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doc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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