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求
1.评审条件。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申报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评审条件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2.按岗评聘。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二、推荐要求
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相应系列条件进行推荐,名额不限。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之外的其它系列及以考代评),每个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最多推荐3人。
3.连续两年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通过的人员,暂停申报一年。
4.相同系列同职称等级中岗位等级高的人员优先推荐申报。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正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10种,副高级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不得超过8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得超过5种。
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一经查实,省教育厅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材料审核要求
各院部、各部门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未按要求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一律视为不具备相应成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评审推荐工作要求
认真学习苏教师[2015]5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推荐质量。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评审推荐公示要在学校校园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岗位、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评审推荐结果,充分接受监督。
四、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2015.3.26-2015.4.1)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见附件2)。
2.院部、部门审核。各院部、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情况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请有关人员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否则,视自行放弃当年申报资格。
(二)同行专家鉴定(2015.4.2-2015.4.3)
1.申报晋升或同级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供送审论文、论著,并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6,正高一式3份、副高一式2份)。申报正高职务的提供送审论文、论著3篇(一式3份,论著须原件),申报副高职务的提供送审论文、论著2篇(一式2份,论著须原件)。论文请复印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版权页。
2.提交的送审论文须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里检索到,并经科技产业处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
(三)材料准备(2015.4.4-2015.4.8)(材料准备要求见附件9)
(四)其它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
2.《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请表》
3.《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6.《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
7.《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档案袋封面》
8.《申报2014年高级职称原件材料目录》
9.《职称材料准备要求》
10.《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5]5号)
附件下载.rar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4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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