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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8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连教师[2015]3号)文件精神,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仍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有关政策说明

(一)申报岗位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其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二)同级转评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报评与原职务系列不同的专业技术资格,在达到规定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等的基础上,须先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然后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能直接转升。

1.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市人社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必须在《连云港市远程教育培训网》完成一门,计25个学时,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其余学时由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四)破格申报

中级职称一律不实行破格申报。

(五)连续申报

2014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有新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六)申报材料的时间界限

申报人任职年限、学历、论文或论著发表或出版、教科研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各类培训合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七)民意测验要求

各单位须认真搞好民意测验工作。民意测验由所在院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等参加,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意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者,方可作为推荐人选,向学校推荐。各单位民意测验须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签字,民主测评统计表须院部(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其他原始材料留存备查。

三、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院部、部门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组织申报,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17日前交人事处415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党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教师[2015]3号).rar

附件2:材料报送要求.doc

附件3:相关表格.rar

 

 

  2015年6月10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图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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