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第五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连人才办〔2017〕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文件精神,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推荐工作,请将申报材料于2017年12月11日前报人事处429室。
附件
1.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doc2.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第五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连人才办[2017]12号).doc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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