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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19-09-03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图书借阅规则

 

一、办证须知

1. 图书馆实施校园一卡通借阅管理制度。

2. 凡我校大专生在学校一卡通办理中心定制校园卡,经图书馆注册后,即可接受借阅图书、电子浏览等相关服务。

3. 一卡通不得相互转借、代借,因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持卡本人负责。

 

二、阅览须知

1. 读者进入各文献中心时,本人所带书包、书籍、雨具等物品不得带入。

2. 读者进入各文献中心后凭本人一卡通进行登录,领取代书板后方可进入各文献中心借阅图书。

3. 读者选书时,必须使用代书板,将代书板插在所选图书位置上,然后取下图书,阅毕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

4. 读者要自觉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涂改、划圈、撕页,如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要及时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或更换,否则按损坏图书处理。

 

三、外借程序

1.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各文献中心并在服务台入口处自行刷卡登录,然后在代书板盒内自行取一个代书板(记好所取代书板的号码),进入各文献中心。

 

2. 读者在各文献中心选书时每次限取一册,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在取下书的位置上。如不借此书,将其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继续选书;如需借出,取出代书板与书一同到前台办理借阅手续。

3. 借书时请读者将书和一卡通放在文献中心服务台上(卡放在书上),读者走出监测门在前台等候,待馆员老师办理完手续后,携所借图书、一卡通离开。

4. 学院大专学生每人可借书5册,图书借期为30天。逾期不还者,每超过一天罚款0.1元。

5. 每册图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续借期限为1个月。

6. 读者在归还图书时无须出示一卡通,只需要把图书完整地交还文献中心馆员老师手中即可。但要注意的是:各文献中心所借出图书必须归还到该文献中心,不可混淆。

7. 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撕、划、圈、点图书,违者按《馆藏资源借阅违章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9. 读者外借图书时须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撕页、污点、水浸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向工作人员提出,加盖污损章,否则将承担相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