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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服务管理制度(修订版)

发布日期:2023-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

1.入馆须知

1.图书馆实施校园一卡通借阅管理制度。

2.凡我校教职员工在学校一卡通办理中心定制校园卡后,即可到图书馆接受图书借阅、数字资源下载浏览等相关服务。新调入教师和二次办卡师生需到图书馆二楼读者服务部按规定注册后方可使用。

3.入室前请刷卡,本人所带书包、书籍、雨具等物品不得带入。

4.注重仪表,衣着整洁大方,请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5.入馆后,手机等有声设备请静音或关闭,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吃东西、乱丢纸屑、接听电话请至室外。

6.请自觉爱护图书馆公共财物和书刊资料,爱护馆内设施设备,请勿乱涂乱画。

7.携书刊离馆,请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借手续。

8.数字资源请合理使用,请勿批量下载。

2.馆藏分布

1.一楼-密集书库

剔旧图书、部分流通率较低的图书、部分过刊。

2.二楼圆弧-文史哲文献中心

文史哲文献中心,是专业图书借阅处之一。具体包括下列各类:A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B 哲学 宗教; H 语言 文字;I 文学;J 艺术;K 历史;Z 综合性图书。

3.三楼圆弧-电子阅览中心(暂停使用)

80座电子阅览中心。

4.四楼-自然科学文献中心

自然科学文献中心,是专业图书借阅处之一。具体包括下列各类: N 自然科学总论;O 数理科学和化学;P 天文学 地球科学;Q 生物科学;R 医药 卫生;S 农业科学;T 工业技术;U 交通运输;V 航空 航天; X 环境科学 安全科学等。

四楼-特藏室

特藏室主要典藏地方文献、历代善本、珍贵资料等。

5.五楼-工具书、外文书、报刊文献中心

辞典、字典、手册、大全等工具书,外文书,当月报纸,当年期刊,近五年过刊等。

6.六楼-社会科学文献中心

社会科学文献中心,是除文史哲类以外的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处之一。具体包括下列各类: C 社会科学总论;D 政治 法律;E 军事;F 经济;G 文化 科学 教育 体育。

3.馆藏资源阅览、外借制度

1.本馆各文献中心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选择书刊时,请自觉遵守馆内规定,使用代书板。

2. 大专学生每人每次最多可借5本,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2次,每次10天。

3.阅览、外借程序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各文献中心并在服务台入口处自行刷卡登录,然后在代书板盒内自行取一个代书板(记好所取代书板的号码),进入各文献中心。

(2)读者选书时每次限取一册,取书时要将代书板放在取书的位置上。如果读者想阅览图书就直接在各文献中心内进行阅览;如不借此书,将其放回原处,取出代书板,继续选书;如需借出,取出代书板与书一同到前台办理借书手续。

(3)借书时请读者将书和一卡通放在文献中心服务台上(卡放在书上面),读者走出监测门在前台等候,待馆员老师办理完手续后,携所借图书、一卡通离开。

(4)读者借书时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撕页、污点、水浸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向馆员老师提出,加盖污损章。否则将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5)读者在归还图书时无须出示一卡通,只需要把图书完整地交还文献中心并观察显示器显示内容是否准确即可。但要注意的是:各文献中心所借出图书必须归还到该文献中心,不可混淆。

4.读者如需复印,需经工作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后,携书刊去本馆三楼复印室复印,并当班归还。

5.读者必须爱护书刊,不得污损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6.办理集体借阅的学生须由任课教师或班主任代为办理。

7.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撕、划、圈、点图书,违者按《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办法》处理。

8.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戏闹。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9.特藏室馆藏借阅按本室规定办理。

4.馆藏资源借阅违章处理

1.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逾期使用金。

2.书刊违章处理

(1)图书用铅笔涂画者,须读者当场擦净,并给予教育,严重者处以书价的10%-50%的罚款。

(2)读者在书刊上用有色笔勾画、圈点、批注及撕书、刻洞等,每页罚款0.5元,超过10页以上,按原书价罚款,损坏严重者,按图书遗失赔偿处理,残本归图书馆所有。

(3)损坏条形码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10元。

(4)盗窃图书者,处以书价10-20倍罚款,盗窃期刊者,按整套期刊年价的10倍罚款,以上书刊赔偿额不足100者,一律按100元赔偿,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给予处分。

(5)违反图书馆其它规定者,视情节另行处理。

3.图书遗失赔偿

(1)原则上应该赔偿同种版本的图书,并收取图书加工费2元/册。

(2)无法重购者,按以下规定赔偿:1994年以前出版图书,32开本,每页赔偿0.05元,大开本折合成32开本计算。1994年以后出版图书,赔偿原书价的2倍,当年出版新书,赔偿原书价的3倍。多卷图书遗失,按整套书价计算,其余不全的多卷图书仍归图书馆所有。

(3)集体借书丢失,经办人须负责查清,由丢失人赔偿;若查不清时,由经办人或集体按规定赔偿。

(4)图书赔偿后,再找回原书,则不予退款。

4.本馆实行全流通方式。对在文献中心盗窃书刊者,除按书刊原价20-50倍罚款外,还要通报全院,并提请院系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5.馆藏资源复制制度

图书馆为校内外读者提供馆藏文献资源复制服务,以供读者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之用。为保护馆藏书刊、知识产权和国家机密,特对馆藏文献资源的复制制定本规定。

1.使用馆藏文献资源的复制件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否则责任由复制者自负。

2.复制馆藏文献资源时,请保护原本,小心操作,以免损坏。

3.馆藏文献资源,不得全书复制。篇章复制,不得超过全书三分之一。

4.特殊馆藏文献资源(如国家禁书、机密文献、或有特殊规定的资料等),不予复制。

6.电子阅览中心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中心是各种电子信息资料查询和学习的场所。

2.根据学校规定,本校读者必须遵守学校网络安全规章。

3.用机前请检查键盘、鼠标、耳机是否完好,若发现缺少这些配件,请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否则上机者承担赔偿。

4.读者不得自行搬移各种设备,不得插、拔电源及信号线,损坏设备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赔偿。

5.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不准喧闹,不准携带食物入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留下各种废弃物。

6.电子阅览中心专为使用计算机的读者开设,不接待其他自修的读者。

7.图书馆自习室使用管理办法

1.凡入本室自修的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扫描后获取座位号入内对号入座,不得代他人抢占座位。

2.入室者要讲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内衣入室。

3.保持室内肃静,严禁在室内喧哗、戏闹、聊天。

4.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污物。室内桌椅严禁随意搬动、摔砸、涂画。严禁涂画墙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8.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使勤工助学活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勤工助学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是学校为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在图书馆专门设立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按照图书馆工作安排,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报酬。

二、勤工助学岗位数由图书馆与校学工处根据学期工作性质共同商定。学生由图书馆配合校学工处,联合各学院在学期初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录取后经图书馆业务部门培训后上岗。若出现岗位空缺,则滚动招聘。岗位工作周期为一学期。

三、勤工助学岗位分为两种,即钟点岗位和固定岗位。钟点岗位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作量,月工作量限40小时以内;固定岗位按月计算工作量,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工作时间为2-3小时,以完成当日工作量为准。

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标准。图书馆配合校学工处,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综合评定。

五、勤工助学学生应具有员工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图书馆声誉,爱护图书馆财物,模范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六、勤工助学学生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劳动纪律。上岗时间原则上为课后20分钟到岗,无课同学随同老师一同到岗,或者按照所在岗位老师要求按时到岗。上下班要进行签到,有事须向所在岗位负责老师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矿工、迟到、早退。未经批假而不来上班的,用工部门要对其做出批评教育;两次未经批假而不来上班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岗位补助10元;三次未经批假而不来上班的,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并向学工处及所在学院通报,以后不再录用。

七、勤工助学岗位及学生由图书馆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学生由用工部门负责考勤。每天详细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每月初将《勤工助学考勤表》送交馆办。考勤是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奖惩。为提高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对于那些干得比较好(工作主动、能吃苦,超时)的同学,给予10-20元/月奖励;凡出工不出力者,或在勤工助学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发10-20元/月,若因为特殊原因办理了请假手续的,根据缺少的小时数核发报酬,扣发标准为2元/小时。

九、参与管理与考勤的工作人员必须公平、公开、公正,不得克扣或虚报学生工作时间。一经查实将给予馆务大会通报批评,并减少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数。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9.图书馆义工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的职能,更好地为读者服务,体现“图书馆为大家,大家共建图书馆”的宗旨,推进图书馆义工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义工定义。义工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图书馆义工,是指个人自愿为图书馆的业务工作提供自己知识与技能的一种公益性活动。

二、义工选拔范围。学校在册的大一、大二学生,由本人填写登记表,经图书馆综合考核后确定义工人选。

三、义工服务项目。协助图书馆各文献中心书库上架、整架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其它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四、义工工作时间。义工参加图书馆业务工作均为课余时间。

五、义工管理制度。在图书馆各岗位进行工作时要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馆员老师的安排。

六、义工积分奖励办法。义工在图书馆参加业务工作的时间以小时累计,由专人负责签到及统计工作,1小时记1分。

积分满5分者,免费在图书馆电子阅览中心上机1小时;积分满10分者,借阅图书期限延长1周,借阅册数增加1册,免费上机3小时。

积分满40分及以上者,除享受相应奖励外,另颁发义工证明书1份。

享受积分奖励后积分不累计。

七、其它。义工岗位及义工由图书馆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解释权归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10.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收藏细则

图书馆热情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对所捐赠的图书资料,图书馆将根据需要和馆藏发展原则进行收藏,具体细则如下:

一、新书

1.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本馆尚未收藏的首先入馆藏。

2.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图书馆已有此书但复本不足,可收作复本。

3.图书馆已收藏,复本也齐全的赠书由图书馆做下列处理:

(1)馆际交换:与相关图书馆进行交换获取所需图书;

(2)转 赠:希望工程、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等公益事业。

二、旧书

1.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本馆尚未收藏的首先入馆藏。

2.所赠图书经查重确认图书馆已有此书但复本不足,可收作复本。

3.图书馆已收藏,复本也齐全的赠书由图书馆做下列处理;

(1)馆际交换:与相关图书馆进行交换获取所需图书;

(2)学生交换阅读:在校学生用自己的不用图书与之进行交换阅读;

(3)转赠:希望工程、社区图书室、农村书屋等公益事业。

(4)其他处理:对陈旧和破损严重,没有收藏价值的(包括馆藏不缺,复本充足)赠书,图书馆做不收藏处理。

三、各种资料

所赠资料根据图书馆的需要进行有选择收藏。

四、外文图书资料

各语种的外文图书资料同样根据中文图书资料的收藏原则进行收藏。

五、表彰

为答谢捐赠者,图书馆为每个捐赠者颁发捐赠奖励证书或奖牌。若捐赠图书资料超过1万册,根据需要可签订捐赠协议,图书馆提供专门空间建立以捐赠者命名的个人图书馆。

六、联系方式

欢迎和期待您或您的委托人将捐赠的书刊送到学校图书馆,我们也十分乐意与您约定时间和地点上门取书。

联系部门:资源建设部

联系电话:8598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