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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团〔2019〕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  团〔2019〕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今年寒假各学院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院团〔2019〕1号)文件要求,组织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学校将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其中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对象为各学院分团委,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与寒假社会实践的学生,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参与指导寒假社会实践的教师或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

能够围绕我校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

2、先进个人

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3、优秀指导老师

指导教师要求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恰当,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在社会实践的宣传、组织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总结表彰工作,加强对下级团组织和申报者的指导。不仅要总结好社会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还要按照有利于交流的原则,按照标准统一的格式认真填写好相关表格,准备好相关总结材料。

(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各申报单位要注重在突出本单位和个人特色工作的基础上,提炼出能够启发和指导同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普遍性的规律、一般性的模式。要在调查研究、实践验证的基础上,总结出更好团队参与、更多学生受益的管理模式。

(三)格式规范、材料精简。各学院分团委对学生上交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进行初评,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推荐先进个人3-5名,优秀指导教师1名,并择优向校团委推荐10-15篇优秀作品(每篇附上实践过程中的清晰照片3-5张)参加全校评比。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上交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情况评比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和总结材料于3月15日前报校团委办公室。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千乔     联系电话:85985117

电子邮箱:13553927@qq.com

                         

 

共青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共青团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