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活动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9年度“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4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关于评选2019年度“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的通知

 

各县区团(工)委,市各直属团组织,市各有关单位团组织: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团市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重要荣誉。为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为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重点考察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响应组织号召发挥作用情况。注重表彰一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表现优异的先进组织和个人。

3.体现累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在评选表彰中要体现累进激励原则,评选表彰对象须在近五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组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

二、申报类别及必要条件

1.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人选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团龄在一年以上,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理想信念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全年开展密切联系青年工作不少于60天。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挂职和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面向全市基层团支部书记开展评选,需满足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4. 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学校团委申报对象的初三及以上每个班级须建有团支部。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5. 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已经被推报为“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原则上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创建措施有力的优秀个人和团组织推荐上来。

2. 注意统筹。各级团组织在申报时要统筹兼顾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中学中职、青年社会组织、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园区等团组织中的先进典型申报比例。

3. 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推荐人选(单位)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4. 把握进度。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团市委组织部审核。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赵梓嘉

联系电话:0518-80826279

邮   箱:4282658@qq.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东盐河路办公区1号楼213室

 

附件:1. 申报名额分配表

2.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连云港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申报表

5. “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 “连云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7. 申报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