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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 第一学期期末阶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期末阶段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结束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时间

1.本学期教学工作于第二十周结束,学生放假时间从2024年1月20日开始。

2.下学期教师于2024年3月2日(周六)上班,学生于2024年3月3日(周日)报到,2024年3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课程考核工作

各院部课程考核于第二十周周三(1月17日)前完成。

三、实践环节教学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好期末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期末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实施与质量,保证教学环节正常、有序进行。本学期所有的实践教学经费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3月15日前)报销完毕,逾期不再办理。

四、有关材料上交工作

1.各院部要对本学期开展的主要教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含教师教学成果、学生竞赛、校企合作、继续教育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同时要对下学期计划开展的教学工作提出思路,有关教学工作总结、计划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112日前交教务处209室王纯老师处(电子文档及纸质版)。

2.请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将记分册一式二份交学生所在学院(跨院部的选修类课程,记分册一式二份交教师所在院部;公共课程的记分册,一式三份交教师所在院部,院部留存一份,其余两份按学院分开交教务处)。各院部收齐记分册后,请于1月19日前将所有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120日前将加盖成绩录入章的成绩单交211室虞建新老师处。记分册请严格按照我校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写。

3.各院部要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组织教研室对每门课程的考试规范性、考核材料、考核成绩进行检查与总结,对于不及格率高的课程要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材料(电子文档及纸质版)请于120日前交教务处211室虞建新老师处。

4.各门课程考试试卷由各院部负责保存,保留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

5.各院部于120日前将考试成绩分析表、及格率统计表、记分册交教务处211室虞建新老师处。

6.各院部于1月15日前将实践性教学材料交教务处215室李笑笑老师处。实践性教学材料包括(1)下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实施计划表;(2)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3)下学期实习经费申请表和实验、实习耗材经费申请表及详细耗材清单;(4)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7.各院部于1月10日前将本学期培训与成人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表、学员名册(电子文档及纸质版)、培训及成人教育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卡复印件交教务处213室张四军老师处。

8.从本学期开始,学分银行学分申请及兑换工作转为教务系统线上申请成果认定及学分认定,具体时间节点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9.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行“以证代考”工作的通知》(院教〔2016〕28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于1月10日前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以证代考”课程申请表》(选考,一式二份)、《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以证代考”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及纸质版,一式二份)交教务处213室张四军老师处。

10.根据《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连职院〔2021〕64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学生劳动记录卡,建立并妥善保存劳动教育台账资料。

五、下学期初工作安排

1.本学期学生不及格课程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教务处于3月2日—3月5日组织公共课补考,各二级学院于3月9日前完成专业课补考,3月15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各学院应要求学生了解期末考试情况,对于不及格课程,在假期应认真复习,下学期开学后参加补考。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课程标准请于开学后第4周(3月26日)前交教务处209室王纯老师处。

六、其它工作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做好对所属实验室、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下学期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请各院部根据学校期末阶段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教学活动,以保证学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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