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主任为信息工程学院实训中心安全责任人,对信息工程学院负责。严格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实训中心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有责任对实验室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导致本实训中心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第四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
第五条确定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有情况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及时处理现场,同时上报学院和学校。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上一条:实验指导教师安全职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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