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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修订)

发布日期:2023-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和教师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人员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本校实验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准入制度

1、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

2、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及实验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了解工作的安全风险,在实际操作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告知实验教师。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熟悉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知识和相关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上报程序。

4、实验室应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实验物品未经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5、对于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实验室应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入门培训,了解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方法、环境保护等知识,在此基础上方可准许进入实验室。

6、对于仪器设备操作复杂的专业实验室,学生须经过专业实验室培训,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不同专业的安全要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急救等知识,才有资格进入相关专业实验室进行实验和研究。

7、外单位来实验中心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需要遵守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准入制度。

二、安全教育制度

1、按照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计划,组织实施。

2、培训内容: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消防用品的正确使用、急救等。

3、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对新入职、转岗的员工进行安全相关知识、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风险。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

5、建立并保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实验室安全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7、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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