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需要,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自2007年起建立了以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寒暑假特困生路费补助、学费减免、社会捐赠资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给学生提供资助。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拿到录取通知书即可办理),或入学后向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12000元。
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保证被我校录取的每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学校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果存在缴费困难,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先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核实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助学金资助。
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奖学金是指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指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高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校内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由学校预算划拨,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要求及金额如下:1、优秀奖学金类别、标准及评定比例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8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3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10%。2.评比条件⑴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是本班级平均分之上者且单科成绩无不合格。⑵学习成绩具体要求:一等奖学金: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二等奖学金: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考查课均在良好以上的学生。三等奖学金: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考查课成绩均在中等以上的学生。
四、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校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为4300元,二档为3300元,三档为2300元。
五、勤工助学
我校现有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勤工助学固定岗位100余个。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根据工作时间而定。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六、学费减免
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减免额度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校表现及有关政策,酌情减免。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在校生(包含2023级新生)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可申请,每年秋季学期申请,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可直接免收学费。
七、服兵役高校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确定,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八、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赴苏北符合相关条件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服务期满36个月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纳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