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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连职院〔2024〕13号

关于举办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选拔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第十“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现决定举办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团委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96月之后毕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参赛的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并能够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方案。所提出的服务或产品为参赛者的发明创造或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行的经营方案。参赛团队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企业分析,上报的创业计划书内容要完整、具体,可实施性强。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二)参赛组别

1.职教赛道

1)创意组

分综合类和乡村振兴类。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的创新技术,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分综合类和乡村振兴类。参赛项目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乡村振兴类项目应在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以下简称“红旅”)赛道

参与“红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人员要求

大赛赛项为团体赛,以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和指导教师组成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允许跨学院、跨部门、跨专业组队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项目数量

所有2021级、2022级学生必须参赛,按文件要求组成团队,完成注册及项目申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督促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与学生、班级、班主任各类评优评奖挂钩(各班级分配完成数量见附件1,“红旅”赛道单列,每个班级完成1个)。跨学院、跨部门、跨专业班级组队参赛的项目,按照班级参与人数所占团队总数的百分比计入各自所在专业班级的申报项目数量。2023级学生不做硬性要求,鼓励踊跃报名参赛。

五、赛程设置

大赛分初赛、复赛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要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所有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填报和截止时间根据省级正式文件要求确定,主办方将另行通知。参赛数量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学院按比例核减推荐复赛项目数量初赛在2024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复赛

各学院根据初赛遴选出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学校复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职教赛道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红旅”赛道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推荐学校复赛的项目材料包括:项目PPT、视频(不超过1分钟)、创业计划书,同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按照要求报送主办单位(邮箱:1186381122@qq.com)。

六、评审规则

参照第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职教赛道、“红旅”赛道项目评审要点详见附件3、附件4。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1.学生(团队)奖励

特等奖一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一等奖两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

二等奖三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三等奖四组,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鼓励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获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在校学生参加专转本考试,满足相应条件可直接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统筹录取)。创意组限项目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创业组限团队排名前三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入围国赛项目团队排名前三的成员,应与省赛阶段保持一致,如产生变更,变更前后的成员均不享受直接录取本科的政策。

2.指导教师(团队)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大赛相关奖项的教师(团队)颁发相应荣誉证书。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允许获得国赛金奖指导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3.集体奖励

集体奖励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按照在申报平台上项目数量完成比例计算,排前两名的二级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及奖金1000元,未完成最低分配数量的学院不能申报优秀组织奖。

4.其它

学校将综合考虑获奖作品申报的组别和名次,推荐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第十“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双创竞赛。省级以上获奖项目的奖励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相关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赛,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扩大参赛覆盖面,推荐选送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和项目参赛。各二级学院指定1名大赛联系人专门负责本学院的大赛组织工作,并将名单于202431日前报校团委殷铭老师

2.做好统筹安排。为确保此次大赛参与度和参赛作品质量,由二级学院对报名的参赛团队进行指导,从中选拔优秀团队参加比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强化大赛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专家对项目进行打磨,提高项目实效性创新性可持续性。要健全和完善竞赛质量保证制度,对大赛全过程严格把关,确保大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大赛成绩的客观真实。

4.突出育人本质强化大赛引领教育,充分体现项目成长对团队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作用,培养团队成员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报刊、网络等渠道,开展形式新颖、内容充实的大赛宣传活动,帮助参赛团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运用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服务社会。广泛宣传获奖项目及团队事迹,发挥团队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的正向带动和示范作用,一步深化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九、本大赛有关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表

2.项目申报表

3.职教赛道项目评审要点

4.“红旅”赛道项目评审要点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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