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院部二级质量监督小组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的监控、建设、评价、指导等专家团队建设,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请各院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本院部质量监督小组,负责本院部的质量监督工作,在学校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统筹下,协助校质量监督处工作,保证人才培养实施质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1.人数由3-7人组成为宜;
2.组长由二级院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小组成员由各教研室、专业(课程)负责人,学生管理、就业实习、校企合作、实践实训等教育教学骨干担任;
4.常设一名联络人负责与学校质量监督处日常工作沟通和对接。每学期以月为单位,二级院部阶段性地递交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反馈报告,由校质量监督处组织各教学督导组进行专家考核评价,为学校发展各阶段目标及标准的调整修改提供依据。
二、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一定的政策和管理水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熟悉所在院部和学校人才培养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专业、课程、师资、教材、实习实训基地“五金”建设要求;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表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组织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3.熟悉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潜心钻研工作业务,懂得教书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学校管理规律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明确产业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和综合管理能力。
三、材料上报要求
二级院部质量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质量监督处。
1.质量监督小组组成情况(组长、成员、联络人名单及联络人电话);
2.质量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3.材料上报时间和方式:2025年6月19日16:00前报学校质量监督处(厚德楼327室)。
质量监督处(督导室)
2025年6月13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监督处(督导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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