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报考指南 >> 正文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0-04-22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一、       学校简介: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连云港市职工大学,1979年开始举办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学历教育;1983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连云港职业大学;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连云港职业大学与连云港市职教中心合并,更名为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文明学校、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德育先进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

学院位于我国最早的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风景秀丽的云台山麓连云港市科教园区。现占地1150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学校所有行政、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全部采用国家示范项目地表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全日制在校生10600余人。学院现有10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了50余个专业,涉及制造、土建、电子信息、生化、环保、农林、财经、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交通运输、旅游等12个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大类,初步形成了工、经、艺、农、管等职业领域较为齐全的办学格局。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化学制药技术、数控技术专业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建有自主建设的产学研一体化实践基地6个,56个实验实训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校内实训基地1个,江苏省财政支持建设的校内实训基地2个,并拥有多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现有510余名教师,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1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江苏省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4人,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4人,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4人。

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锻炼,坚持走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之路。学院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求生存。2000年以来,学院先后推进和深化了教育教学、人事分配制度、干部体制、科研体制、产学研一体化、后勤社会化等一系列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交流与合作。2000年学院开始面向全国招生,目前招生范围扩大到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学院十分注重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与韩国木浦技能大学、汉拏大学、木浦工业高等学校、日本佐贺女子短期大学结为友好姊妹学校,每年互派留学生、进修生40多人;另外,学院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也有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学院将立足新的高度,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二、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待身体有残疾的考生,我院将慎重研究其所填报志愿情况,考虑其能否胜任专业学习等,然后决定是否录取该考生或适当地对其进行专业调剂。

3.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二志愿专业录取,依次类推。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根据其加分后的成绩按正常录取程序录取,并衡量其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于经过省招生部门同意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所填志愿录取,在其所填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后,应服从院校调剂意见。

上一条: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对口单招招生简章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