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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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6-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由该岗位的会计人员负责。

第二条  增强保密观念,严守财务机密,有关学校各项经济业务和资金活动情况,个人无权向外泄密。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安全意识,对未移交前由本人经手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收款收据等各种会计资料在本人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要求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以上资料不得私自外借和带回家中,对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应单独登记造册,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三条  加强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和印鉴章的管理,严格现金、印鉴章的交接手续。财务印章必须由专人分别保管,不能将印章交出纳保管,也不能将印章借与他人。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不能开具空白支票,也不能将支票交管理印章的人保管。支票严禁事先盖章备用,需使用时方可加盖公章和会计印章。

第四条  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票证应严格管理,每天库存周转金不得超过核定限额。任何人不得将私人钱物、票据、有价证券等存入保险柜,由于违规造成失窃后果自负。存放现金的保险柜密码要保密,钥匙随身携带,严防失控。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规定,所有纸质文件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电子数据文件必须设置密码,财务资料不得存放在电脑C盘及桌面,所有财务数据必须定期备份到光盘或硬盘上(“用友”软件资料必须按月备份,年终移交存放档案室)。内部共享的财务数据不得用网络或U盘传递信息,只能在部门指定的专用电脑上处理数据。处室内任何员工不得将财务处各类资料带至与工作不相关的地方,不得把工作资料存放在手机中、U盘上。工作需要必须使用U盘备份数据的,接受方复制数据后要及时删除U盘数据,否则U盘丢失造成的后果由U盘所有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遵守档案资料的借用管理制度,本部门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登记借阅,本单位其他部门和外单位调用会计档案,必须经财务处领导审批;所有会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 。外部人员查阅会计资料按程序经部门领导签批后指定专人查阅,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查阅会计资料。

  第七条  处室内各员工离开本职岗位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资料、文件做好交接,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和不办理移交手续。

第八条  收费大厅柜台内严禁不相关人员进入。各人保管的钥匙慎重保管,防止遗失,办公室钥匙严禁转让给处室以外人员。

  第九条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部门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扣发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项评优。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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