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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终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经研究决定财务处将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10日期间进行年终结账工作,以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2021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最后报账日(需将相应票据签批后交至财务处),2022年1月11日开始新年度报账工作。

一、往来款项清理

1、各院部、各部门及有关个人需及时将发生的经济业务予以清理(含借款、预付款项但票据尚未报销冲账等),按《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审批办法(修订)》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后,于12月20日前办理报销冲账。

2、已预开票据但款项尚未到账的,请经办人及时做好款项催收工作,应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二、各类收入清缴

1、请各学院敦促学生尽快缴清欠费。

2、房产出租等租金收取事宜,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清算,及时完成租金收入结算手续。

3、各单位、各部门须在12月20日前将所有收入及时缴存学校账户。

4、已经到账的各类经费收入,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在12月20日前及时认领并完善入账手续,情况不明或长期无人认领的款项一律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三、资产清查工作

1、存货清查:请涉及到库存物资管理的部门,及时核对物资情况列出物资盘点表,并对盘盈、盘亏的物资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于12月20日前送至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清查:资产管理处将固定资产核查情况列出盘点表,于12月20日前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需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年度对账工作

各院部、各部门于2022年1月11日起,安排专人到财务处进行对账。

请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到本院部、本部门每位教职工,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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