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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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各院部、各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及《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连财预〔2022〕23号)和《关于启动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3-2025年财政规划等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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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论证
各院部、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扎实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和2023-2025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组织项目论证,完善项目分类、政策依据、绩效管理等信息。预算编制必须与学校发展规划、内涵建设等紧密结合,突出绩效引领,把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做精做实,保证年度内能够按计划实施并顺利完成支付。
2.坚持有保有压,体现轻重缓急
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优先保障党委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规模,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在2023年预算编报环节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绩效水平较差的支出,切实做好基本运行保障。
3.依法理财,规范预算行为。
严禁在法定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之外编制各类补充预算或资金安排计划。严禁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深入实施预算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预算透明度。
4.注重绩效,提高管理水平。
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管理成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所有申请预算的项目均须通过项目库申报,未入库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预算项目须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并通过财政局审核通过方可纳入预算,年中或年末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年度结束后进行绩效支出自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二、加强预算归口管理
年度预算编报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院部、各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科学谨慎、认真负责地填报。由于学校资金有限,各院部、各部门预算指标经党委会批准后,要严格按预算执行,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各院部、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预算安排数。
序号
填报内容
填报部门
归口部门
1
“1+X”证书试点、技能竞赛、课程教材建设、教学大赛、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实训室建设、实训耗材、专业设备购置、平台建设项目等专业内涵建设项目等
各院部、各部门
教务处
2
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项目等
人事处
3
除教学以外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等
招标办
4
校园维修项目(含宿舍维修)、物业绿化项目等
后勤管理处
5
学校宣传活动、思政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宣传部
6
学校招生、就业项目等
学生工作处
7
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项目等
办公室
8
科研经费项目等
科研处
基础信息数据表的填报由财务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2023年新增填报编外人员信息,在职、退休及编外人员基本信息由人事处提供并核对。
各院部、各部门自筹经费的使用要合理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金额不得超过2021、2022年两年支出平均数。
三、具体事项
1.收入预算。自筹资金收入是学校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应全部纳入预算,执收部门要合理编制收入执收预计数,分析影响收入的因素,参照以前年度执收情况列出具体收费项目、时间、收入金额。2023年的自筹资金收入执收预计数较2022年预计执行数相差超过10%的,需提交书面说明。租金收入、科研收入等学校收入由归口部门按照合同金额填报,年中共同核对到账情况。各执收部门结合以前年度执收情况,编制2023年预算收入计划的同时,还要认真分析收入的来源和构成,合理预测2024年、2025年收入执收情况。
2.承担归口管理职能支出预算的编报。各院部、各部门按照2023年开展业务时需发生的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金额分别按归口部门进行编报,并填写编报说明。归口管理部门按照2022年预算总额核定各部门2023年预算数。安排预算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在申报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同时申报2024-2025年支出规划。
3.自筹资金支出预算的编报。凡有自筹资金来源的部门,需编报2023年自筹资金支出预算,并填写编制说明。
4.申报的预算项目须经所在部门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所有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与纸质两种版本(凡与本部门无关的空表可不打印),且纸质材料上须加盖部门印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和分管校领导签章。
四、编报时间安排
请各院部、各部门具体编报预算工作的人员加入“连职院财务群”QQ群,群号:497660137,预算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QQ群联系或电话联系。联系人:雷文谨(15351868896),魏婷(85985277)。
不需要向归口部门申报预算的部门请于9月16日前直接报送财务处(纸质、电子);需要向归口部门申报的预算项目直接报送给归口部门(纸质、电子),由归口部门汇总后于9月19日前报送财务处(汇总后的纸质、电子)。报送财务处的电子文档,发至财务处魏婷邮箱345857589@qq.com。
附件
1.2023年预算自筹收入填报表
2-1.支出项目录入表
2-2.政府采购表
3.2023年预算项目说明填报表
3-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2.资产配置表
附件表格
财 务 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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