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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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科技产业处是学院科技和产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科技工作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学院科技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和管理科技工作。

2.负责全院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院内重大科技项目投标的组织工作,科技项目合同的审查和签订工作。

3.组织国家各类基金项目及部、省、市等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和跟踪管理 。组织各类横向科技项目的签定审查和跟踪管理。

4.组织各类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工作。

5.组织开展院内科技成果交流和评奖工作。

6.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让与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

7.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内各类结题科研档案的管理,。

8.做好科技工作所需经费、设备和物资的计划、管理与审查工作。

9.主办各类学术会议,做好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配合各系开展学术活动,指导和支持大学生科协的工作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10.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统计、核心期刊统计及评奖工作。

11.负责学院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并积极开展与同行的交流。

12.负责各类科研方面信息报导及宣传,搞好内部科研网络信息系统管理。

二、产业工作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方针,结合实际拟定学院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着力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积极构建院办产业服务体系,为学院教育改革和创新发挥重要作用。

3.代表学院对其下属科技实体的申办、设立、运营、用工、分配、财务管理、及其它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管。

4.对院办企业的领导成员提出建议名单,并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5.负责学院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工作。积极帮助院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协助院办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如工商、程序等)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

7.督促院办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学院各种费用,协助计财处完成收费工作。

8.协助审计部门对院办企业进行年度和阶段性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