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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银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作者:     来源:     点击:

连职院委〔2025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会研究、市委组织部批复(连组干〔202524号),现决定:

孙银忠同志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校长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招标办主任,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

张波同志任机关党总支书记兼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令超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云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艺术与旅游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孙明珠同志任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姬天富同志任教务处处长兼校企合作中心主任;

骆勇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处长兼高教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基础课教学部(公共体育部)副主任职务;

刘世金同志任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处长(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

范思思同志任质量监督处处长兼督导室主任,免去其材料与化工学院(医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王晓雪同志任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纪检室主任兼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李道新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兼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党委办公室主任兼校长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招标办主任职务;

姚剑同志任保卫处处长兼武装部部长;

孙朕同志任工会委员会主席兼离退休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处长兼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张兴生同志任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馆长;

程皓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招生就业办副主任职务;

杜岗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汤小平同志任材料与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刘红婷同志任材料与化工学院院长;

吴波同志任医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丁九敏同志任医药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王卫红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方金强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山磊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宋一闻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金雷同志任旅游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王媛媛同志任旅游与传媒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闯同志任数字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南海同志任数字商务学院院长,免去其商学院院长职务;

王少勇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团委书记职务;

赵子昂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张蕴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院长;

张文军同志任基础课教学部(外国语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主任(院长),免去其基础课教学部(公共体育部)直属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

章典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庆标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招标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明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处副处长;

王玮同志任纪检室主任兼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江梦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材料与化工学院(医院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孔凡康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陈月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招生就业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巧云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雷雨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萌同志任科技产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正超同志任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副处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婷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庄雪云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姜龙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军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于均超同志任材料与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孟玲同志任医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免去其材料与化工学院(医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董春盈同志任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然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洪勇军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周新海同志任旅游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免去其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魏加莉同志任数字商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免去其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邱伟伟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免去其艺术与旅游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馨月同志任基础课教学部(外国语学院)副主任(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根厚同志纪委副书记兼审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时泉同志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兼学生工作处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职务;

免去郭军盈同志科技产业处处长兼高教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军民同志质量监督处处长兼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范德全同志工会委员会主席兼离退休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李海东同志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汪海洋同志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史明亮同志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陈海峰同志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汪艺同志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许强同志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晖同志艺术与旅游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免去张海红同志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荣侠同志科技产业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陈斌同志保卫处副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武选民同志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金生同志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试用期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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