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职院纪〔2018〕5号
各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市纪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的通知》(连纪发〔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总支、直属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将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严格对照执行,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总支、直属支部于2018年5月29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校纪委。
附件:《中共连云港市纪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的通知》(连纪发〔2018〕19号)
2018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连云港市纪委《关于开展学习监察法手机微测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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