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 云 港 市 教 育局
连教职函[2019] 2 号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各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每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全省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文件的要求,在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学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科学准确定位,坚持适应需求、适度超前,系统规划、突出特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原则,形成立足区域,符合定位,彰显特色、错位发展的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格局。
二、材料要求
1.凡是列入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专业必须全部申报备案,并准确填报“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见附件1)。
2.对往年备案专业,学校要根据国家、省公布的最新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认真分析、研读,并结合本校实际进行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修订做好上报工作。原则上,对近三年在中职系统中没有学生和没有成班的专业应停止备案,专业备案上报审批表见附件2。
3.对今年新申报专业,学校要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做好新设专业申报工作,新申报专业需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门实地评估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审核合格专业予以备案。原则上,对全市已经形成规模效应的相同专业不再新设,新申报专业需准备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设置申报表》(见附件3)。
(2)新增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等)。
(3)新增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见附件2)。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须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全市职业学校制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并经专家论证同意。
三、其它
各学校要及时补充与完善“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相关专业设置信息,确保申报备案专业和新增设专业符合专业设置条件要求,为学校招生和各类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各学校中职备案专业上报的所有材料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于3月6日将前电子档材料打包后用“**学校2019年专业备案材料”文件名发送至lyg85822213@163.com邮箱,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302室。
联系人:丁金伟 联系电话:85822213
附件:1.《2019年连云港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表》
2.《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
3.《连云港市中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设置申报表》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2019年2月22日
上一条:继续教育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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