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关于推荐范围和条件。各院部、各部门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执行,坚持向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倾斜,严把质量关,真正把政治思想坚定、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的优秀教育人才推荐上来。曾获得过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同级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2.关于推荐名额和办法。根据省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各院部、各部门对照条件,推荐申报省级先进集体1个、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学校将择优遴选推荐报省教育厅。
3.关于推荐工作要求。各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推荐程序和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职责,对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院部、各部门于2021年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江梦,电子邮箱:405833046@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3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4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5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6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7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会签稿).doc
中共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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