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总结学年度工作,正确评价个人的德才表现和单位的工作实绩,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勤罚懒的杠杆作用,表彰在本学年度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引导各院部、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校风和教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6月中旬开展学年度考核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的范围
1.参加学年度考核的人员范围为学校正式在编人员,其中,本年度新参加工作的见习期人员的考核另行通知。
2.非在编人员的考核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校领导的考核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另行安排。
2.中层干部的考核
采用网上公示个人述职报告后再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6月16日15:00之前,所有中层干部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2013-201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至人事处420房间,以便工作人员及时上传至校内网进行公示;
6月17日-20日,网上审阅各中层干部的书面述职材料;
6月20日下午,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全体中层干部按院部书记,院部院长、主任(含副职主持工作),院部党政副职,机关及教辅部门正职(含副职主持工作),机关及教辅部门副职等五类分别进行测评,填写相应测评表(附件2-附件6)。
3. 教职工的考核
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开展学年度工作述职,填写《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2013-201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进行测评(附件7)。对于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个人,各单位可向学校建议对其各方面表现进行审核,确定其考核结果是否为优秀等次。各考核单位教职工优秀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8。
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学年度考核。各总支、直属支部相应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9人;教师代表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3天,并于2014年6月1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人事处。
各单位考核结果于6月20日前报人事处,同时提交本单位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主要事迹材料。
(三)有关政策规定
1.学校内部借用人员在现工作岗位所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2.退养人员与外借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负责。
3.本年度新调入人员,在现单位参加学年度考核,并在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挂职锻炼、扶贫或参加其他专项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原考核单位考核。
5.经学校研究同意的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在原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学年度的考核。
6.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不参加考核,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8.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在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称号。
(一)名额
评选先进集体7个,其中教学单位4个,非教学单位 3个。
评选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教学单位15名,非教学单位5名。
(二)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
6月20日下午,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2013-2014学年度人才培养、教学建设及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述职。根据各单位述职及平时工作,全体与会人员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进行推荐,人事处汇总情况,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2.先进工作者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及中层干部测评表的汇总结果,学校研究确定中层干部及教职工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同时研究确定先进工作者人员名单。
凡在本学年度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学校教学、学生管理或安全稳定方面发生严重责任事故,因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所在单位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取消相关个人学年度考核优秀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
附件:
1.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2013-2014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院部书记考核等次测评表
3.各院部院长、主任(含副职主持工作)考核等次测评表
4.各院部党政副职考核等次测评表
5.机关及教辅部门正职(含副职主持工作)考核等次测评表
6.机关及教辅部门副职考核等次测评表
7.各考核单位教职工考核等次测评表
8.各考核单位教职工优秀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doc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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