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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6)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 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学校(或其附属医院)直接签订聘用协议。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于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 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考试。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7. 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

    二、时间安排

    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415日至29,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5月24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和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受疫情影响,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提前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并参加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后期结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确定是否通过

    请各单位4月12日前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429办公室。

     

    附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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