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法(暂行).docx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8日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10份
上一条: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等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6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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