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对高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进行录入采集。请通知本单位每位教职工登录系统,在2015年填报的基础上,对个人新增信息进行核对和填报,于11月29日前完成。
附件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信息录入操作说明(2016年).pdf
附件2:指标解释.pdf
人事处
2016年11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新教师校本培训和课堂教学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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