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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 人〔2015〕24号

 

 

关于2015年度技术工人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部及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连人社发〔2011〕13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5〕2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工勤人员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统一以《公务员职业道德概论》为主要教材,按照全市统一的教学、考试大纲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考核、验证、颁证,着力提升工勤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勤人员的工作特点,培训形式采用脱产和半脱产、自学和统一授课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妥善解决工学矛盾。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60学时,中级工、初级工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学习时间为40学时。

四、组织程序

1.报名

由技术工人本人按照规定向有关院、部和部门报名,有关院、部和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报名情况整理并填写《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申报花名册》(附件)报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汇总后报市工考办。

2.安排培训

市工考办根椐各行业特点和各单位上报的名册,统筹安排技术工人到培训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自10月下旬开始,培训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培训,请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本人原因导致错过培训等情况,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结业考试

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须进行结业书面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已持有该证书的,由市工考办在其证书上进行登记和验证。

五、相关要求

1.从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下半年,开展新一轮(第四轮)以提升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的继续教育。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必须参加一次。尤其是需要报名参加2016年等级工升级培训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人员,必须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2.单位定期对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查考核,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及聘任技术等级岗位的必要条件。工勤人员没有完成本轮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将不能在下一聘期续聘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也不能参加技术等级晋升考核,不得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3.各有关院、部和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有序地安排工勤人员参加201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要保证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联系电话:85985567   

 

附件:技术工人继续教育申报花名册.xls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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