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申请书
→(根据写入党申请书后的本人的在校表现,经过支部大会讨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参加学院党校合格),并确定培养联系人;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一个季度至少要递交一篇,并用纸质材料上交。
3.确定发展对象 : 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由培养人向支部大会汇报经过和结果,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参加学校发展对象党校学习,成绩合格。
(1)团组织推优 ,填写《入党推荐表》
(2)学习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班级民主测评第一批通过率70%,第二批通过率60%;
(4)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家庭的政审。
(5)党支部找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完成自传。
(6)形成预审材料;
(7)预审材料完成后,递交学院党委审核。合格后,由党支部写好公示名单,报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公示,一般公示7天。无异。
(8)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通过→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上一条:商学院党总支“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 下一条:关于加强商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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