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年终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财务处经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0日期间进行年终轧账工作,以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2020年12月20日为本年度最后报账日(需将相应票据签批后交到财务处),2021年1月11日开始新年度报账。
1、各院部、各部门及有关个人需及时将发生的经济业务予以清理(含借款、预付款项但票据尚未报销冲账、先行开票但款项尚未到账等),按规定程序签字后,将报账单据按规定及时审批报账。
2、房产出租等租金收取事宜,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清算,及时完成租金收入结算手续。
3、各院部、各部门于2021年1月11日起,安排专人到财务处进行对账。
4、请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通知到本院部、本部门每位教职工,按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2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查阅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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