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申聘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4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院 人〔2015〕32号

  

各院部、各部门:

经市人社局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沟通协调,同意我市范围内市属高职、高专及高职校纳入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范围。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聘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5]3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申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连人社发〔2011〕64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且已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可以申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办法》中,受聘年限自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备案日期起,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2010年1月1日以后退休且执行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具备《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参照《办法》规定申聘,所获得的业绩、成果、获奖等计算至本人退休时止。

二、申聘程序

1.个人申请。对照《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并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聘表》(附件1),于12月29日前报人事处415办公室。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照有关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时间、各类人才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3. 民主推荐。召开岗位聘任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的三级岗位申聘人员,在会上进行述职(聘任正高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情况),岗位聘任委员会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并对讨论通过的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主管部门初审。市组织、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专家评议。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聘人选进行评议。

6.公示核准。市组织、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评议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核准。

7.实施聘用。三级岗位人选经核准后,按照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申聘材料

1.单位推荐公函(内容包括申聘人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聘表》(一式三份);

3.申聘人的专业技术成果、获奖、受聘年限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业绩表》(附件2);

4.反映申聘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1500字以内)。

 

附件1: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聘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业绩表.doc

附件3: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doc 

(附件请到学校人事处网站人事管理栏目下载)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1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考核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