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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公积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1    作者:     来源: 本站     点击:

根据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市财政局通知: 2012年,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调整为12%,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1日。

学校已于2012年9月份工资中执行了新的公积金,并补扣2012年7、8月个人缴存差额。

 

                                        人事处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教职工201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度职工子女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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