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5]9号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附件请至人事处网站下载。
附件:《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15]2号).rar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6月8日
上一条: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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