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18〕2号)和经省人社厅批复的《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办法(暂行)》(连职院〔2018〕66号) (批复文号:苏职称[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确定的2018年岗位使用方案,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等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连职院〔2018〕6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办法(暂行)》(连职院〔2018〕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部、部门提出申请,参与学校组织的摸底工作(已完成)。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部、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书面承诺(附件2),否则,所在单位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将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论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其中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须选送3篇(部)代表作至3名校外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选送2篇(部)代表作至2名校外具有高级职务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三)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所在单位根据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精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资格条件进行仔细审核,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所有信息,逐项把关,核实清楚后签字盖章。
各单位负责组织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成果材料,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进行公开述职。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组织民意测验(机关人员由机关总支负责组织)。
对于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还需由所在单位对其工作业绩进行民主测评(机关人员由机关总支负责组织)。
各单位组织资格评审推荐小组对照资格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及时公示评审推荐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审核、材料整理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资格审查小组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教学、科研、管理业绩、考核情况等,确保申报材料书写规范、内容真实。本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把关,核实清楚后签字盖章。
(五)申报材料公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情况简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将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放在指定地点集中进行展示。
(六)学校学科评议组评议并公示
学科评议组负责对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推荐指标内进行评议推荐。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本年度岗位使用计划,在学科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议、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八)评审结果报备
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3年内的申报晋升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有关政策和资格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推荐程序,确保评审推荐质量。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对弄虚作假或材料审核不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其它政策性问题
(一)申报年龄
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原则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
(三)时间界限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等,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参加全脱产学习人员,在计算任现职年限时,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参加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及省级培训等省级以上公派培训除外),全脱产学习时间须在《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7) “备注”栏中注明。
(四)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六)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的要求
1.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还须被“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收录。
2.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3.核心期刊:必须标注。一般指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刊物等(以论文刊发时是否为核心刊物为准)。
五、时间安排
2018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时间附后(附件1)。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凡复印件均须经各单位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代表作,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中级不超过5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独立起草的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三)各单位要仔细检查《评审表》,应填信息是否完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填写的各类表格,认真审核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四)申报人员论文被SCI、EI等期刊收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国内期刊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上的查询清单,须经学校科学与技术产业处审核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五)申报材料的其他要求,见“2018年职称申报材料要求”(附件6)。
七、其他
1.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费400元,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费200元。不论评审通过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2.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或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8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表
2.个人诚信承诺书
3.江苏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江苏省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6. 2018年职称材料申报要求
7.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8.高级职称晋升服务期承诺书
附件1-8.zip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0日
上一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等5个资格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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